了之”,其背后就有着从“个人”到“集体”的概念偷换。纵然是现有的班子“集体”撤走了,但也忽悠不了需要追责到官员“个人”的民意诉求。盖楼的决策由谁做出?在中央的三令五申下,是谁坚持顶风违纪?在纪检部门早知民怨的情况下,是谁让监管失语?哪怕是腾退之后,造成资源闲置的浪费,由谁负责?相关决策者既有下令盖楼和享用新楼的权力,也就有在事后被追究责任的风险。这些问责,都应逐一落实到具体的个人。
当然,因“拍脑袋决策”而造成的公帑浪费要治罪,地方政府大兴土木背后的腐败更要治罪。据报道,沛县县委、县政府建起来的除了3栋高大建筑,还有楼群前的巨大人工湖和上万平方米的“大风歌广场”。除了贪图豪华的办公环境,这背后有无通过疯狂拿地而谋取暴利的意图?再